跟著福爾摩斯穿越倫敦:BBC影集、電影劇照與老照片,帶你漫遊辦案路線與時代街景
作者:蘿絲.薛佛(Rose Shepherd)
譯者:林濬棋
出版社:山岳文化
出版日期:2016/8/4
類別:福爾摩斯、文學、推理、歐洲旅遊、英國倫敦
原文書名:herlock Holmes's London:explore the city in the footsteps of the great detective
ISBN/條碼:978-986-248-581-1
定價:380元
更多書籍介紹
揭開「福爾摩斯系列」小說、電影、影集沒說的19世紀倫敦事!
第一本跟著福爾摩斯在倫敦趴趴走的人文紀行,
重返19世紀的倫敦街頭,追索現代倫敦是怎樣形成的?
以貝克街為起點,360度輻射福爾摩斯辦案的足跡,
整個倫敦就是福爾摩斯的辦公室,讓偵探迷過足調查癮!
「本書細究著名的小說人物──福爾摩斯所處的時代背景,細膩描繪倫敦都市化剛起步的樣貌,讓人立即置身19世紀馬車、賣花女、報童、大霧瀰漫的倫敦街頭!」
《福爾摩斯》系列故事被翻拍過無數次,各家導演有志一同將主要場景集中在倫敦,除了故事場景本源於此,更令人稱道的是19和21世紀的倫敦幾乎所差無幾,而且保留一種獨特神祕的氛圍──彷彿兇案線索就藏在下一個濃霧遮蔽的轉角。
身兼記者及小說家的蘿絲.薛佛,是頭號福爾摩斯迷!她透過報刊、劇照、手稿深入了解1887年至今的倫敦變化,以福爾摩斯的辦案故事為線索,重建大偵探的生活與工作狀態,並點出各個場景與小說之間的關聯性。現在,跟著本書鉅細靡遺的線索,一起探索這座霧氣濃重的大英帝國首都!
◎回到1860,在巷弄中追尋福爾摩斯穿梭辦案的身影,燃燒你的偵探魂!
儘管柯南.道爾並未提及故事創作的背景,但本書作者細心比對小說內容,將福爾摩斯系列故事中顯而易見的場景,一一盤點供書迷尋訪。
★揭開福爾摩斯打擊罪犯,以及故事人物逃難、藏匿的真實地點
福爾摩斯系列小說誕生至今,倫敦歷經兩個世紀的改變,然而,偵探迷依然能在諸多地標中,找出一再出現、至關重要的故事場景,例如泰晤士河南岸的倫敦橋站,就是福爾摩斯和華生啓程追查案件的轉乘地;朗豪飯店是《波希米亞醜聞》裡波希米亞國王匿名藏身之所;再不然,猜猜理秋姆劇院的第3根柱子下會有誰在等你?
★拜訪福爾摩斯和華生的起居地,體驗偵探生活況味,走在時空交錯的想像分界
本書作者發揮編輯的考察功力,從小說情節中抽絲剝繭,對照出福爾摩斯落腳的貝克街、華生入行前暫居的河岸街,加以介紹周邊景點。又或者,推敲大偵探可能會前往的購物地點,如福南梅森食品店、詹姆士洛克帽店、貝瑞兄弟與路德酒商;說不準,你會遇見蹺班小酌一杯的福爾摩斯!
◎跟著柯南.道爾體會19世紀老倫敦的人文盛景,知識含金量瞬間翻倍!
是怎樣的一個百年之都孕育出全世界最長壽的小說人物?作者帶領大家一窺商賈杯觥交錯、騷人墨客匯聚的鍍金年代,探究維多利亞時期的倫敦是如何成為柯南.道爾豐沛創作的沃壤。
★重返大英帝國的黃金年代,酒店、餐館、歌劇院,處處都是藝文沙龍
身處文藝思潮風起雲湧的19世紀,柯南.道爾在社會結構劇烈變化的時代,處處有機會與當代傑出的知識份子暢談哲思。藉由本書提供的線索,想像柯南.道爾前往薩伏伊酒店,極可能遇上印象派畫家莫內苦思如何美化倫敦煙霧;到薩伏伊劇院欣賞小飛俠《彼得潘》作者JM‧巴瑞早期劇作;盧爾餐廳更是反烏托邦小說家賀伯特‧喬治‧威爾斯大談理念的美食沙龍……人文薈萃的年代,人物與場景迸發出無窮想像,虛實交織,在老照片、舊地圖的引導下,細究人文風景如何影響著柯南.道爾的創作脈絡,又是如何牽動作家的靈感。
◎偵探迷請注意,福爾摩斯分身大集合,挖掘影視明星的軼事趣聞
從19世紀至今,福爾摩斯系列小說被翻拍成無數電影、影集,或以舞台劇等不同型式問世,歷久不衰,在各類作品中皆擁有出色的扮演者,吸引偵探迷的目光。本書作者費心搜羅相關拍攝景點,包含因BBC影集《新世紀福爾摩斯》爆紅的史畢迪餐廳、掛滿相關劇照的夏洛克‧福爾摩斯酒吧、新一代推理男神班奈迪克‧康柏拜區的母校;書末,更盤點歷來最有名的福爾摩斯演員,及其精彩的演藝生涯。收羅影視明星種種軼事趣聞,書迷們有更多線索形塑心中完美的偵探!
◎還原19世紀的時代背景,一如名偵探出任務般感受辦案的懸疑刺激
本書另收錄6篇特輯,探討19世紀當時的採證方法、罪犯刑罰,甚至推敲福爾摩斯如何運用街頭小童、郵政系統、電信通訊這些辦案情報祕器,加快偵查腳步。作者將小說軼事、人物語錄、千奇百怪的史實完美串接,佐以行文中特有的英式幽默,令書迷會心一笑,見識福爾摩斯系列小說、電影、影集沒說的新鮮事!
|好評推薦|
■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常務理事/冬陽
■《倫敦生活A to Z》部落格作者/白舜羽、魏君穎
■影評人/膝關節
(以上依姓氏筆畫排列)
「暫居倫敦的數年間,很愛跟著導覽四處閒晃。習以為常的巷弄,轉個彎就是從沒見過的風景。逐漸開始理解,這水泥叢林也是充滿文化符碼的迷霧森林。很高興看到這本書出版,無論是倫敦控、走路狂、還是福爾摩斯迷,都能按圖索驥,親近這虛實交織的大都會。」
──白舜羽、魏君穎
【本書特色】
・ 福爾摩斯迷一定要收藏的倫敦人文導覽書
・ 揭祕你所不知道的倫敦發展史
・ 逾60幅珍貴倫敦老照片,方便書迷對照今昔
・ 作者充滿現場感的筆觸,帶著風趣口吻接壤倫敦新舊歷史
・ 內文特別標記景點,從手繪簡易地圖立刻找到相對位置
蘿絲.薛佛(Rose Shepherd)/著
資深文字工作者、記者並身兼小說家,過去擔任自由撰稿人與編輯多年,文章固定於The Sunday Times Magazine、《觀察家報》、英國美食餐廳指南、旅遊網站等媒體發表,作品有《亨利八世的居家生活》(At Home with Henry VIII)、《英國皇家不思議》(Britain’s most amazing royal places)等;本書是她第一本在台灣發行的著作;目前與美籍丈夫住在英國濱海小鎮拉姆斯蓋特。
林濬棋/譯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口筆譯研究所畢業。
在中原大學應外系就讀時受到師長們的啟蒙與鼓勵,就此一頭栽入譯海;至今已從事翻譯相關工作7年餘,不可自拔。
目錄
序言
CHAPTER 1
大霧織成的神祕斗篷
到處都是濃霧、馬匹、韓森馬車
CHAPTER 2
從西區走到西敏區
探訪福爾摩斯經常出沒地方
特輯:蘇格蘭場的調查
CHAPTER 3
從布魯姆斯伯里到聖巴塞洛繆醫院
來欣賞19世紀荒謬怪誕的遺骸
特輯:特立獨行的偵探
CHAPTER 4
從查令十字到聖保羅座堂
跟隨偵探巨擘的腳步
特輯:恆久的牢獄之災
CHAPTER 5
蘇荷區與柯芬園
讓偵探放下案件及時行樂的好地方
特輯:夜遊倫敦尋訪大偵探的藝文喜好
CHAPTER 6
大步向西走
踏著綠意造訪生氣盎然的金斯頓
特輯:19世紀迷惑人心的幻術
CHAPTER 7
龍蛇雜處的神祕東區
踏查倫敦都心及移民眾多的腹地
特輯:電話、郵政系統縮短人際距離
CHAPTER 8
離開倫敦市區的煙霧
跟著福爾摩斯出城去
後記
不朽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參考書目
字謎詳解
地名表
銘謝
圖像來源
●序言
「在如此情況之下,我很自然地被倫敦吸引,這個大汙水坑裡面匯集了大英帝國各種販夫走卒、閒雜人等。」
華生醫生,《血字的研究》
夏洛克‧福爾摩斯故事裡的倫敦是個想像中的城市,與現實有所落差,作者亞瑟‧柯南‧道爾並沒有過度鋪陳。在他簡單幾筆的勾勒之下,賦予我們對這城市概要的印象:霧氣、煤氣燈、韓森馬車、紳士俱樂部、歌劇院、當舖、琴酒酒吧、滑頭的街頭小童,以及傻不隆咚、來自「蘇格蘭場的人」——對於我們這些忠實讀者已然足夠;並讓我們知曉1890年代的倫敦,這個具有大不列顛、大英帝國、大英國協偉稱的世界首都,是維多利亞時代告終前的最後一口氣。
站在19世紀倫敦街頭,我們可以看到水洩不通的要道、拉著馬車的馬、蘭道馬車、布羅漢姆馬車、商店櫥窗向外散射的光輝以及鋪天蓋地的「黃湯大霧」。同時還可聽到馬蹄鐵叮叮作響,車輪在石子路上發出的喀答聲,手搖風琴奏出的音樂,小販叫賣偏方、火柴、花束、海螺的聲音。有點擁擠,有點髒兮兮,有點怪味道,不過十分新奇。
然而,這些景象並沒有完全消失殆盡:恰恰相反的是,如果福爾摩斯與華生來到現代,他們對倫敦的熟悉程度會讓人大吃一驚。倫敦四處都有中世紀,甚至是羅馬時代倖存至今的建築風格:都鐸時期的黑白交錯,詹姆斯一世時期的優美,喬治王時期的雅緻,還有1960年代的野獸派建築風格。
在這些玻璃帷幕和鋼鐵巨塔的影子之下,有著舊時代重要的公共建築、古老教堂、令人印象深刻的紀念碑、歷史悠久的飯店、餐廳與商店。如果我們把視角拉到玻璃帷幕和日光燈管之上,離開美甲店和日曬沙龍、漢堡店與手機商場,我們會見識到歷史悠久的倫敦如何巧妙地與21世紀接軌。
極度缺乏一致性的景色也讓人遐思無限。1666年的大火讓倫敦這個中世紀城市元氣大傷,正當灰燼還在四處飛散、地面還是炙熱燙人的時候,官紳政要們還沒空清除沾滿粉塵的假髮,就已開始著手宏偉的重建設計,讓林蔭大道、大街、廣場重現猶如巴洛克時期壯麗的巴黎街區。這些重建計畫始終沒有通過,但今日的倫敦反倒因此擁有華麗的叢集,充滿驚奇的建築混搭風格,令外來客無法猜到下個轉角會有什麼。我們也該記得,在福爾摩斯的時代,許多倫敦的著名地標已經深植人心──當然,有些例子嶄新得突兀,自成一格。
當時倫敦人口激增、道路寬敞、建築林立、都市叢生,對倫敦人來說,就像一個全新的城市肆意播了種,四散生長,然後強加在舊城區之上。
1840年,特拉法加廣場動工;納爾遜紀念柱3年之後完工(《泰晤士報》挖苦其為「國家級視覺障礙物」);西敏宮建了30年,直到1860年才竣工。1894年開通的塔橋獲得的評價褒貶不一:《波邁公報》調侃其為「精彩絕倫的醜陋風貌」──它曾是倫敦人心中「最難看的公共建築」。誰當時料想得到,現在有多少觀光客爭先恐後地要去看看它,並在上面自拍?
本書跟著世界上第一位私家偵探展開遊覽倫敦的旅程。我們會造訪他時常出沒的地點,跟隨他的腳步踏上街道,讚嘆雄偉的巨大建築,或拐進角落、轉角與後巷。我們可以和他一樣購物,買鼻菸、摺疊座手杖、野味獵鳥、佳釀美酒、高禮帽、刀劍、花呢獵裝等等。我們也會前往福爾摩斯最愛的餐廳與犯罪現場,看看他在哪裡伸張正義,以及他調查的惡人在哪裡束手就擒。
眼光犀利的人會看到19世紀的街道景物──1,500盞以上的煤氣燈,由5位點燈人維護,照亮入夜的街道和各個皇家公園;裝飾用途的欄杆、郵筒,六角形的「彭福爾德」郵筒有著象徵維多利亞女王執政的「VR」銘記;供倫敦勤奮工作的馬兒飲水的石製水槽;讓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民可以「方便一下」的公共廁所(大多已關閉或改建)。
不過,一個城市並不只是由建築構成的環境,還有周遭背景、居民──或者換句話說,「居民」才是其命脈。19世紀晚期的倫敦是425萬人的歸宿,它是個貧富差距懸殊的城市:有錢搭馬車出入的富人住在攝政時期的豪華屋舍;窮人繭居在救濟院、貧民窟;赤貧之人裹著破舊衣物,棲身於拱門之下;新興崛起的中產階級則住在樣式如出一轍的紅磚連棟「排屋」,這種住宅也是現有住宅的大宗樣貌。
主子、僕人、碼頭管理人與擺渡船伕、商店老闆、洗衣女工、賣花女、辦事員、稅吏、果菜販、車伕、馬伕、演員、游手好閒的人、乞丐、娼妓、小販⋯⋯所有人的生活都歸於此地,這裡的喧囂擁擠,充分傳達出英國桂冠詩人丁尼生筆下「來自中心的咆嘯」的城市意象,以及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所稱「低聲嘶吼」的倫敦。
當然,這裡也有亡命之徒,他們的惡行惡狀提供了柯南‧道爾豐富的寫作題材。其中最為惡名昭彰的當屬「開膛手傑克」這名在白教堂地區汙穢街道橫行的惡魔。他的真實身分仍讓調查人員苦思不解,行蹤依然成謎,幾乎像是虛構人物。
相較之下,小說人物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形象反而顯得真切確實許多。現在,就讓我們一同加入他的辦案行列!
●在倫敦搭馬車是賭運氣?
如果說福爾摩斯故事裡的霧是四處瀰漫,那麼韓森馬車也可說是無所不在了。當時主要有兩種形色各異的馬車穿梭在首都倫敦市的大街小巷,例如雙輪的韓森馬車和四輪的克萊倫斯馬車,後者又因行駛在圓石子路上發出的聲響得名「咆哮馬車」。根據倫敦警察總長的報告數據顯示,倫敦當時有3,500位馬車主人,持有接近12,000輛馬車的年度營業證,不過只有其中一部分的馬車會隨時在路上跑。
同時我們也從戈登的《倫敦的馬匹》(這本書於1893年出版,您可以線上閱讀,不過內容可能會讓您失望)了解到,當時有15,336名持有營業執照的馬車車伕,終年約有「14%的人犯法,罪名輕重不一,有虐待、醉酒、妨礙交通、遊蕩等。除了這些違法行為外,還有一大部分人的不良紀錄登載在馬車主人的簿冊上,證明了他們不甚可靠。」
諷刺的是,雖然馬車車況要年年檢查,馬車車伕卻只要通過初步的檢驗,只要對考官展現他們對城市地形的認識,至於他們的儀容、誠信和名聲,則不列入檢核範圍。由此可知,福爾摩斯和華生把安全交付給馬車車伕時,都是在賭運氣。由此可見《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裡,住在特皮街3號(3 Turpey Street, the Borough),向鄰近滑鐵盧站(Waterloo)的席普利車場(Shipley’s Yard)租馬車的約翰‧克雷頓面對客人質疑的臉色,不免有如驚弓之鳥,顯露強硬態度。
雖然約翰‧克雷頓外形粗鄙,對自己的名聲卻很看重,他曾這樣對福爾摩斯說:「我駕馬車已經7年了,從沒一句怨言。我從車場直接趕來就是要當面問你,到底對我有什麼意見?」
戈登的書告訴我們,客運鐵路、電車和公共馬車日漸發達後,倫敦馬車業已成為夕陽產業。1888年,倫敦有7,396輛韓森馬車,4,013輛四輪馬車;4年之後,雖然馬車仍隨處可見,韓森馬車已少了20輛,四輪馬車則少了92輛,不算是大幅下滑,但未來馬車業的發展可以想見。對於出外大眾來說,搭馬車的其中一個問題當屬不確定的車資。反觀搭火車、電車、公共馬車的乘客可以清楚明白自己要負擔的費用,而且不用為了小費傷腦筋。
福爾摩斯打聽消息時付了克雷頓半英鎊(10先令),馬車車伕想必很高興,因為租用馬與馬車的費用都有著落了(旺季租金一週18先令,淡季至少9先令)。
當時倫敦有600個馬車招呼站,每站約可容納11輛馬車。四輪馬車服務火車站的乘客,而不在招呼站的時候,滿載或空車的馬車四處遊走,塞滿大街小巷。因此空車的馬車又被稱做「滿地亂爬的蟲子」,幾乎是所有人的眼中釘,除了像夏洛克‧福爾摩斯這樣隨時想攔下路過馬車的人。
●馬兒心裡苦,但馬兒不說
棕色(棗色或栗色)的馬匹是拉馬車的首選,牠們多半為母馬,約在4歲時體態到達巔峰,價值近30先令,大多由愛爾蘭綠草茵茵的沃特福(Waterfold)運至鋪著柏油、惹人厭的瀝青、花崗石板、圓石子和木材的倫敦街道上。經過渡海顛簸的洗禮,馬匹上岸之後必須休養數月與受訓。接下來,牠們還有3年的時間有「產能」為小販拉車。
拉車的馬有必要吃得飽、喝得夠,因為忙起來的時候,牠們一天可能得拖拉近半噸的馬車與乘客跑上64公里(大約台北車站到新竹湖口的距離),更何況擠進車裡的乘客是維多利亞時代的壯碩紳士們。
相對於車伕的立場,和馬兒感情用事、培養情誼是沒有意義的行為。有些馬車主人只會以代號稱呼他們的馬匹,即使牠們已隨便取過名字。戈登舉例說明,在氣候惡劣的早晨購入的3匹馬名叫「阿泥」、「阿巴」跟「阿水」(泥巴、爛泥、水窪);雨天買進的4匹馬分別叫「油布」、「防水帽」、「綁腿」與「雨傘」;炎夏買的3匹馬則叫「燒焦」、「水泡」和「銀色烈焰」(Silver Blaze)。根據戈登的說法,「有些馬車主人自己駕馬車,理所當然會善待自己的生財工具;但對絕大多數的馬車車伕來說,馬兒不過被當成機器,租1匹馬就像租輛三輪車,還回去的時候狀態正常就好,就不會惹人閒話。」
當然,這15,000餘匹正在拉馬車的馬,只是運作倫敦交通的「四腳大軍」中的一小部分。戈登告訴我們,1891年每天平均有92,372輛各式車輛進入倫敦市這個方寸之地,儘管其中可能有些馬車重複計算,不過這個統計數字對當時往來繁忙的交通規模可說是十分客觀的描繪。
戈登活靈活現地敘述,「要動員超過300,000匹馬的力量,才能讓各式車輛在倫敦的路上動起來。如果我們讓這些馬兒依序排成一列,牠們會由聖保羅座堂的馬車道一路排到約翰奧格羅茨(John O’ Groats,位於蘇格蘭高地,與聖保羅座堂兩地相距1,110公里)」。
您可以看到倫敦有各式各樣的馬匹為人們服務:拉電車的馬、拉公共馬車的馬、拉運貨馬車的馬、拉馬車的馬、送郵車的馬、貨運行的馬、拾荒人的馬、殯葬業者的馬、拉駁船的馬、戰馬⋯⋯由上可知,每天光是大眾運輸工具就需要50,000匹馬來拉。
在路上除了可能遇上塞車,還有各種魯莽或喝醉酒的駕駛、脫韁亂竄或腿軟倒下的馬、人車的路權問題等等,這些無可避免地造成了交通事故、用路人受傷與死亡──每年平均有200人因此喪命,殘廢重傷者更有10倍之多。還記得《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裡,約翰‧克雷頓駕著載史坦伯頓的馬車「風馳電掣地奔向攝政街(Regent Street)」,而在車流之中,福爾摩斯著了魔一樣的徒步追趕,最後沒能記下馬車的編號嗎?克雷頓真該被抓起來!那時候就跟現在一樣,需要警察幫忙的時候總是找不到半個⋯⋯
另外,好幾噸的馬糞堆在交通幹道上,一遇陰雨天氣就變爛泥,烈日當頭時變成四處亂飛的沙塵,或吸引蒼蠅大軍出沒,還有什麼比這更能威脅大眾健康?崩解的實木路面雖然挺討馬兒喜歡,但濺滿了馬糞的路面則十分惡臭、寸步難行。
奇怪的是,在夏洛克‧福爾摩斯面前,倫敦的空氣顯得清新,但說到馬的排泄物,還是得靠清道夫與拿著鏟子的小男孩為行人開道。比起維多利亞時代晚期的倫敦,希臘神話中奧革阿斯積陋已久的骯髒牛圈,根本不足為慮。就算以火車、駁船、運貨馬車快速送到郊外的農場,馬糞還是源源不絕地出現。以往農夫與小農花3便士收1匹馬的糞便,之後他們便不願意為來源如此充裕的貨品付超過1法新(四分之一便士),而且許多馬廄不得不付錢清理馬糞。
1894年終於爆發了所謂的「馬糞大亂」。全球各地都有著相同的困擾。1898年,馬糞處理的問題在紐約市召開的國際城市規畫研討會中被提出討論⋯⋯結果眾人束手無策。
不過,解決之道馬上就出現了。倫敦市民內心的呼喊:「噢,天哪!噢,便便!噢,糟糕!噢,糟糕!」終於可以畫上句點,因為汽車、電動電車和引擎發動的巴士加入運輸行列。
到了1903年,亞瑟‧柯南‧道爾爵士已腰纏萬貫,他讓福爾摩斯死而復生,為自己買了1部全新的沃爾斯利汽車,車身配有深藍色的塗裝與閃亮的紅色輪子。一次道爾開車轉進薩里郡(Surrey)住處的車道時,車輛失控翻覆,把自己和弟弟英尼斯(Innes)壓在車下,與死神擦肩而過。無所畏懼的他在1905年4月參加時間挑戰賽獲勝,以不到10分鐘的時間駕車跑完4.6公里。
顯然道爾對開快車十分著迷。同年9月,他以時速42公里奔馳在切瑞頓路(Cheriton Road)上,成為佛克斯通地方法院少數幾名首批收到交通罰單(10英鎊)的汽車駕駛之一,而且爽快地承認了上一次在薩里郡吉爾福德(Guildford)狂飆。然而事情總是如此,不想看到警察時,他們總會出現在附近。
●福爾摩斯的型男穿搭術
關於福爾摩斯的穿著品味,除了華生曾表示「他偏好較為低調拘謹」的穿著,道爾也提供我們一些想法。我們「認為」──幾乎是深信不移──他戴著獵鹿帽。然而故事從未提到福爾摩斯會戴著帽子。不過另一方面,卻也沒提他「不戴」帽子。《河岸雜誌》的插畫家席尼‧帕吉繪製福爾摩斯時以弟弟華特做參考,作畫時為他戴了一頂帽子。威廉‧吉列在出演舞台劇及一部無聲電影時(P.91、149)也戴著獵鹿帽。要描繪福爾摩斯瘦削、銳利如鷹的輪廓,獵鹿帽幾乎可說是必要的配件。(據說福爾摩斯的葫蘆菸斗也是吉列飾演福爾摩斯時的另一項創舉,彎曲造型讓他得以銜著菸斗說話──要是直式菸斗就會晃來晃去。)不過我們可以確定福爾摩斯與華生的確會穿著維多利亞時代特有的「阿爾斯特」(ulster)披肩繫帶寬大衣和領巾。
在《紅髮會》(The Red-Headed League)裡福爾摩斯穿著一件厚呢大衣,這一件四四方方、8個扣子的海軍外套有可以暖手的斜口插袋,和足以擋住冷風吹向耳朵的大翻領。這件英國海軍的標準配備又叫作「水兵外套」,是件非常實用但不受時髦男性喜愛的外服。
在貝克街的公寓裡,福爾摩斯常穿著藍色、紫色或「老鼠色」的睡袍和波斯拖鞋。他為了喬裝打扮,衣櫃裡應有盡有:黑色寬邊帽、寬鬆長褲,和新教牧師會打的白色領帶。
要找到福爾摩斯治裝的「確切地點」我們只能碰碰運氣,不過薩佛街是尋訪男性時尚的絕佳起點。如果福爾摩斯與華生能跟我們同行,他們一定會認出「薩佛街之父」,位於15號的亨利普爾(Henry Poole & Co.)。草創於1806年的亨利普爾起初為專門訂製軍服的家族企業,更是燕尾服的創始者。1858年及1976年,亨利普爾分別獲頒來自拿破崙三世與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皇家認證。擁有訂製服界金字招牌的亨利普爾,它以往在維多利亞時代的客戶有小說家查爾斯‧狄更斯、威爾基‧柯林斯、愛德華‧布爾沃‧利頓爵士與伯蘭‧史杜克;前英國首相暨小說家班傑明‧迪斯雷利、亨利‧歐文爵士、羅馬尼亞國王斐迪南一世;衣索比亞皇帝海爾‧塞拉西;西班牙國王阿方索十三世與卡斯爾-費爾斯坦大公爵,波希米亞國王威漢‧戈特萊‧西格斯蒙‧馮‧歐恩斯坦。
如果福爾摩斯的穿著不是走薩佛街路線,那他在英國政府任職的哥哥麥克羅夫特肯定就是!我們在BBC電視影集《新世紀福爾摩斯》的〈粉紅色研究〉一集中首次見到麥克羅夫特,他穿著三件式訂製西裝,出自薩佛街1號的「傑夫與霍克斯」(Gieves & Hawkes)。克里米亞戰爭時期,有著雄心壯志的詹姆斯‧傑夫在船上設立了水上裁縫店,前往賽凡堡(Sebastopol)提供軍服訂製服務。到了1880年代,傑夫成為傑夫公司(Gieves & Co.)的全權業主。軍帽商湯瑪斯‧霍克斯則在20世紀初於薩佛街1號開設商號。兩間公司於1974年合併,販售華麗的刀劍與刀鞘等軍用品。
經過威果街(Vigo Street)右轉回攝政街,順著優美的彎道來到皇家咖啡廳(Café Royal),位在對向的攝政街68號。《顯貴的主顧》(The Adventure of the Illustrious Client)中,福爾摩斯就在皇家咖啡廳外頭被2人持棍攻擊──誰會忘得掉?2名攻擊者隨後匆匆跑進店內,往溫室街(Glasshouse Street)逃逸。福爾摩斯居然沒在傑夫與霍克斯買點東西防身,真是遺憾,畢竟他不是個「木劍高手、拳師與劍士」嗎?
話說由法國酒商經營的皇家咖啡廳在1865年開幕,在1890年代可是時髦人士的聚集地,這群人痛飲凱歌香檳,店內的鍍金鏡無窮無盡地反覆映照出他們的俊俏美貌。至於他們對流氓一溜煙衝進店裡、揮舞著棍棒會作何感想,就不得而知了。
【特輯:蘇格蘭場的調查|福爾摩斯在19世紀如何採證?】
「有人說『天才』就是一種能無止盡吃苦的能力,這種說法十分糟糕,不過在偵探工作上的確是如此。」
夏洛克‧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
1888年的短短6週內,倫敦東部白教堂區的貧民窟接連發生兇案,5名娼妓遭到行蹤不明的心理變態「皮圍裙」謀殺後肢解,他有個更著名的稱號:「開膛手傑克」。白教堂謀殺案實在太過駭人,引發大眾各種想像,而蘇格蘭場、倫敦市警局亟欲將兇手緝拿歸案,皆承受莫大的壓力。但是要怎麼偵查?
儘管19世紀是各領域技術突飛猛進、百家爭鳴的時期,但當時的警方辦案技術仍處處受限,依舊仰賴染血的兇刀、罪證確鑿的物證、目擊證人的證詞與犯人招供。彼時支持偵查的科技還不甚周全,有時甚至根本一點都不科學,導致難以估計的誤判。
專業的偵查人員都了解犯罪現場調查的價值,無論是屍體、血跡、輪胎痕、鞋印的位置背後都有一段故事。他們意識到破壞犯罪現場的風險,但旁觀者往往會踩踏或觸摸重要物證。犯罪現場的攝影並非例行工作。開膛手傑克所有的受害者都在太平間拍了照,但警方在做犯罪現場側寫時,僅有其中一名死者瑪莉‧珍‧凱莉被拍下了照片。
那時血清學、血液分析都還在啟蒙階段,也尚未有可靠的檢測方法能分辨血跡、鐵鏽與水果汁液。謀殺案審理取決於醫師或警員的意見,由他們認定汙斑、汙點、噴濺痕跡是否的確為血跡。直到1901年前,都還沒有發展出分辨人血與動物血的檢測方式以及人類A、B、O血型的認定。
●採證方法的大突破
雖然警方仍然質疑指紋採證的可信度,他們卻對一套名為「貝迪永人體測定法」的系統十分樂觀,這是由「科學犯罪偵查之父」阿方斯‧貝迪永於1879年開發。這位巴黎警局的辦事員發明了「犯人檔案照」(在標準照明環境下進行正面與側面人像攝影)、文件檢驗技術、使用電鑄化合物保存足跡,以及用於確認嫌犯作案時使用力道的「測力計」。
鑑於巴黎累犯之多,貝迪永規畫了一套辨認職業罪犯的方法,他設計出量規與卡尺來測量那些在成人之後仍然維持恆定的特徵(可能有人會想到35頁那間帽店的套量器有其他高明的用途了!),並斷言每2個人的貝迪永量表分數完全相同的機率只有2億8600萬分之一。貝迪永人體測定法所的項目包括軀體測量、攝影、「特徵敘述」(口述)以及貝迪永不大樂意納入的指紋檢測。當時愛國的報紙大肆讚揚:「多虧了一位法國天才,身分鑑定的誤判事件即將銷聲匿跡⋯⋯因身分鑑定誤判造成的審理問題也將隨之消失⋯⋯貝迪永萬歲!」
然而貝迪永人體測定法僅適用於連續犯案的罪犯,或曾被逮捕、攝影、測量的已知嫌犯。它仰賴絕對精確的測量與記錄,而容易因人為疏失與不配合的囚犯而失準。
1878年10月,位於倫敦東南部布萊克希斯的警方拘捕了他們所遇過最不配合的囚犯,這名攜械的飛賊朝他們其中一人開槍。這個稀奇古怪、「纖細瘦小」的歪嘴男人拒絕透露姓名。根據格林威治裁判法院(Greenwich Police Court)的記載,這名嫌犯年約60歲、「面目可憎」。如果烙印囚犯的處罰沒有廢止,他們就會知道他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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